自在草坊>奇幻玄幻>锦绣大唐 > 第4881章 何谓律法
      “陛下可曾研读《大唐律》?”

      “这是自然。”

      “那陛下可还记得《大唐律》中关于‘谋反’之判断、刑罚?”

      李承乾怫然不悦,他觉得李元嘉这是在讥讽他‘不学无术’,沉着脸道:“谋反者处以极刑,阖家连坐,子十六岁以上者,绞;母女、妻妾流放三千里……然则当年玄武门之变以后,东宫、齐王府中子嗣无论年岁一并绞杀,唯女得以幸免,所以并不符合律法。”

      李元嘉无语:“陛下明鉴,《大唐律》乃长孙无忌、房玄龄、杜如晦等人勘定,在贞观朝实施,您口中的玄武门之变发生于武德九年,岂能以贞观朝之律法去判决武德朝之案件?反之,现在那些人试图颠覆皇权才适用于《大唐律》!‘谋反’乃十恶之一,属于不赦之列,《大唐律》中对‘谋反’之规定为‘谋危社稷’,即所有策划动摇皇权统治之言行,皆在其列。”

      皇权时代,对于“谋反”极其重视、不可容忍,所以其定罪之范围极宽。

      “已行即罪、不必有害,出言即罪、不必有行,但谋即罪、不必有言行。”

      并且“一人即可称谋、不必二人或多人。”

      只要施行,不论有害无害即有罪,只要说出来不必施行也构成“谋反”罪,而且不必多人合谋,只要一个人即可称“谋”。

      他觉得陛下现在有些走火入魔,甚至不惜“踩踏”太宗皇帝之威名来博取世人之认可,所以他不从这里反驳李承乾,而是咬定了李神符等人之言行已经属于“谋反”,根本不必等其露出反迹再予以制裁,而是应当行雷霆手段、防患于未然。

      既然律法已经规定了何谓“谋反”,只需三法司共同审理,待到认定李神符等人之罪责即可出手,如此有法可依、天下咸服,最是稳妥。

      然而出乎他的预料,李承乾摇摇头,叹气道:“当初《大唐律》之勘定乃天下名士共同参与,公正严明、堂皇气魄,然则时移世易,当年之条款放到现在已经显得过于严苛。那时候天下不靖、政权不稳,自然需要严苛律法维系统治,乱世当用重典嘛。可现在河清海晏、天下归一,需要的却是相对仁慈、宽厚之律法确保社会发展,譬如‘谋反’大罪之界定,应当视其确切之动作而定,而不是之私下里谈论几句便‘因言获罪’。”

      李元嘉:“……”

      您不仅质疑太宗皇帝之功绩,甚至还想更改《大唐律》?!

      您还真以为九五至尊、君临天下就可以手执日月、为所欲为了?

      您是不是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有什么误解?

      真以为当了皇帝,世人皆要奉你为尊、对你之言行奉为圭臬无有违逆啊!

      “陛下,律法乃帝国运转之根基、世人行事之准则,固然需要与时俱进却也不能轻易更改,否则将天下大乱矣!”

      这皇帝为何如此天真?

      真的以为律法所倡导的是公平正义?

      屁!

      律法之所以存在,其本意并非是公平正义,而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