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常安你说我们的一辈子为什么那么卑微呀,我他妈就是想买得起香奈儿买得起小羊皮买得起迪奥口红我他妈的得罪谁了?”“你现在在哪里,回答我。”
“我累了。常安,我他妈的真的累了,我要回家。”
我屏息凝神,电话那边空荡荡的,似乎有幽灵在暗中潜伏,随处漂泊,像极了我们现在的生活。
“好。我带你回家。”
“我在LA青柠。”
我心急如焚地挂断了电话,都没来得及洗把脸换了平底鞋就十万火急地冲下楼。
来到北京这么多天头一次没有丝毫犹豫地打了的士。
13块钱的车费,头一次没有时间心疼,没有时间让人牙酸。
司机大叔见我如此恓惶的表情,从后视镜里瞄了我眼睛,关切地开口询问:“小姑娘,你是有什么急事吗?”我的眼睫毛微微发颤,唇瓣一张一吸间确是一个字也吐不出来。
“去,”我微微一顿,“奔赴一场要来不及的葬礼。”
去奔赴一场要来不及的葬礼。
我想我的青春早就结束了,不是吗。家人的抛弃,温辞的惨死,向简的背叛,时鲸的离开,顾锦让几次三番的骚扰,李琛染漫不经心但可以次次敲在我心上的蔑视和贬低——
我才25岁啊,我的青春就结束了。
可是这一刻,知道等待林有瑰的是什么,我的心还是不可遏制地狠狠一颤。
司机呵呵一笑潦草地结束了这个话题。
我看着窗外不断向后倒退的风景以平复心情,但是看到季翻蜃公司入口摆放着的他和段蕴柳的婚纱照,一种难言的恶心反胃瞬间翻涌了上来。季翻蜃当真一点也不在乎林有瑰的感受了吗?
大概是因为同病相怜,我倏地想起以前一直在公寓楼下卖红薯的风霜老人。
是的他不在那里了,当知道他不在了的那一刻我恍然有种他离开了很久的错觉。
在之后更是,从记忆的储存片里调取关于他的音容笑貌,关于他颤颤巍巍的胳膊和腿,关于他落了些许灰尘的黑色的单薄的衣衫,我突然特别后悔——
当初为什么要心疼买红薯的那点钱呢?
他现在,一点都不好。
车终于到达的目的地,卖红薯的老人被我抛之脑后,但是当我赶到时,我并没有在稀少的人流中找到林有瑰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