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孙轩的血液之中蕴含大量的灵气,又经过一次煅烧,戾气和杂质都被驱除了,是最精纯的血液。他的身体之中,根本就没有一滴废血。
可现在,公孙轩就如同一只蜷缩的刺猬,满身是刺,无从下嘴。
“煅烧,对。这小子能够凭借地火将血液中的杂质驱除,我也能够。”血炼老祖忽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一个好办法。
他自己很清楚,吸收他人的精血来修炼,虽然可以让功力快速增长,却有着很大的危险。吸收的血液过多,就会在血液中堆积着越来越多的戾气,一旦戾气爆发,就会影响着心智,毅力不够坚强的,就会化作只知道嗜血的魔头。
经过多年的摸索,他终于找到了方法来压制体内的戾气。
那就是用地火来煅烧血液,驱除戾气。
不过,引地火煅烧血液,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每一次,都要吃很大的苦头。而每一次,他也不过是稍微的化解了血液中的一些戾气和杂质,并没有完全化解掉。
可现在,他想到了一个不用受苦的办法。
他张开嘴,对着血球喷涌出大量的血雾,这些血雾,都是他自身的血液。血雾渗入血球之中,受公孙轩的烈火决所煅烧,驱除杂质和戾气。
而他的血液大量流失,整个人则变得无比的虚弱。
当公孙轩将那些血液都煅烧过后,他再将这些血液给收取回来,吞回体内。
这么一来,他就可不用尝受到烈火临身之苦了。
他的办法虽然很好,可他忘了一件事。经过煅烧的血液,将会比原来的血液少掉无数倍,他收取回去的血液,根本弥补不上他自身失去的血液。
而血液就是他的力量,他失去的血液越多,他的力量就越弱。
公孙轩虽然不知道血炼老祖是让他在做苦力,可他也知道事情似乎有些不对劲。刚开始血炼老祖是想抽取他的血液,可到后来,对方似乎没有那个意愿了。反而是让他在帮忙煅烧血液。
三天的时间过去了,他感受到,体内的烈火真元也快消耗的差不多了。
三天来,他从没休息过,一直运转着烈火决支撑着烈火真罡,这么长的时间,他也有些消耗不起。
看着脚底下那消失的血液,公孙轩伸手拍了拍面前的血痂,侧耳倾听,发现血痂上传来沉闷的“碰碰”声,可见这血痂很厚了。
他运足力气,一拳打在血痂之上,足可以毁去一座山的力量,打在血痂上,并没有其他的反应。
他沉吟一会,忽然伸出双掌,掌上带着丝丝绿芒。
双掌印在血痂之上,原本坚固的血痂,此刻滋滋作响,冒着丝丝红烟,以双掌的范围,快速的被腐蚀掉,化为滴滴血水。
不多久,就将厚厚的血痂洞穿一个大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