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岸,他们又马不停蹄赶来芒洲。
可无论如何,他们比薛宗武提早赶到,就有更多时间去做准备。
两人先找到一家客栈,洗去满脸风尘,又叫大鱼大肉到客房里头,安抚辘辘饥肠。
从钱宇身上搜刮的几百两,足够他们肥吃肥喝好久。
“到了,终于到了!”翁星仰脖就干掉一整杯酒水,这才觉得嗓子眼儿不再冒烟。
放下杯子,他长长“啊”了一声,感慨自己得救了。
“从前在汪江千里追悍匪,也没今回这么累啊。”
这回不仅是体力透支,心也很累啊,真正的身心俱疲。
“复仇从来不易。”翁甦抓起筷子,恶狠狠戳烂一大块肥肉,把它丢进嘴里,再配合着酒水冲下去。
这种肥甘,这种厚味,他是百吃不腻啊。“希望复仇成功后,我们还有命出来。”
世间美好,他还想多吃几块红烧肉。
“咱后头怎么做?”翁星开啃鸭腿,说话含含糊糊。
“咱进城这一路,有多少权贵跟咱们同行,也是外地来的?”
翁星还真数过:“好像有七八支队伍?他们车厢上都绘着族徽,很好认。”
“他们既然来了,多半会去拜访齐云嵊。”翁甦这一路都在认真思考,“齐府最近很热闹啊。”
“啊,对。然后呢?”
“热闹的地方人就多。人多的地方,就……”
“就?”鸭腿真好吃,不柴不硬,酱得刚刚好啊。
“就容易生乱!”翁甦瞪了弟弟一眼,“事关重大,你多上心点儿,咱好好商量行不行?”
“我、我笨嘛。”翁星赧然一笑,“咱三兄弟当中,屠大哥最聪明,你其次,我不行!”
…。。
现在“屠大哥”已经死了,所以动脑的任务就落在了翁甦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