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对于大卫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对于泽安市市政府来说,其实也差不多。

    辛辛苦苦、满怀期待地准备了一年多,结果白白准备了?

    这个全市上下都在重点关注,甚至多次向省政府汇报进度、在省领导面前都挂了号的重点项目,竟然说没就没了?

    关键是,还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找大卫说理?要求他必须追加投资?

    人家比你还焦头烂额呢!

    没收大卫的资产,作为他没有履行投资协议的惩罚?

    问题是,市政府在和大卫签署投资协议的时候,没有写关于这方面的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泽安市市政府没有相关经验,所制定的投资协议与后世相比其实是非常草率的,有不少漏洞。

    仅在这方面来说。

    一来,大家根本就没考虑到,会有投资中断的这种情况。

    二来,即便有人考虑到,也会在想,如果设置了相关条件,会不会惹得大卫生气,影响投资协议的签订?所以也就没敢提这茬。

    总之,不论如何,泽安市市政府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去没收大卫的工厂。

    至于不管不顾的直接没收。

    只能说,这个年代,泽安市这个地方,外国投资,这三个因素叠加起来,没人敢随便搞!

    影响了当地形象甚至国家形象,影响了外资流入,这个责任,谁能承担得起?

    谁敢承担?

    因此,大卫想卖工厂,市政府不仅不能拦着,还得帮忙当推销员,争取把工厂早点卖出去!

    要知道,为了给这个工厂准备各种配套设施和其他方面的东西,市政府这一年来的投资也很大,超过了千万!

    若是不把这工厂卖出去,有人接手继续办企业、开工厂的话,这一千多万的投资,岂不是白白打了水漂?

    怎么向财政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