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尝尝,比白水煮的有滋味儿。”
顿珠学着他的方法往碗里放调料,吃的眼冒金星,觉得这从小吃到大的牛骨头更香了。
巴特尔哈哈一笑,又给宋晨面前的海碗满上了:“喝,来了这就吃好喝好,美美睡上一觉,保证什么烦心事都没了。”
宋晨这一身好酒量就没喝醉过,跟巴特尔你一碗我一碗的碰杯。
等酒气翻涌,火堆熏的脸蛋通红,一整坛早就已经见底了。
巴特尔搂着宋晨肩膀,哥俩好似的说话:“兄弟,能在我们这喝一坛子,你是勇士啊!”
宋晨原本就长了一双眼窝深邃的眼睛,带着七分强势三分精明。
此时被酒气熏染,威压尽退,湿漉漉亮晶晶的,被烛光一晃,更是温柔,像他才二十出头的年纪。
只是虽然眼神变了,但宋晨还是比较清醒的,没忘了这顿酒最重要的目的,就是谈成合作。
他便端着酒碗,问道:“那咱们兄弟之间的合作是不就定下来了?”
巴特尔小山似的巴掌一拍桌面,碗里的酒都跟着震颤,说道:“我们白旗人就喜欢用喝酒交朋友!”
“你这人爽快,不磨叽,这合作就定了!”
“下回你给我运点那什么调料来,咱顿顿喝酒吃肉!”
宋晨心里一喜,端着酒碗一仰头就喝干了,倒扣着海碗,豪气干云:“喝了!”
满屋子的欢呼声,篝火燃烧的噼啪声,三两人划拳的叫好声,还有他和巴特尔站在中间,一人一坛子烈酒,仰头灌下。
一层层雄性荷尔蒙交汇在一起,豪爽,热情,痛痛快快的在这片上百顷的草原上释放自己。
宋晨的好酒量让他觉得,在这喝酒仿佛不会醉,灵魂轻飘飘的,卸下了满身重担,躺在地上,只要闭上眼,就能美美的睡上一觉。
次日一早,晨露还挂在草尖儿上。
宋晨拉开毛毡房的门,宽阔湿润的空气混着草香,从四面八方灌进胸肺。
宿醉后的头一瞬间就清醒了,风一吹,带来的血腥味,将他引去了旁边。
巴特尔手里拿着弯刀,正灵活的分解开一只羊,看他出来,笑道:“醒啦!”
“酒量不错,我以为你得睡上一天一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