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三千年的东西没那么容易唤醒。”她突然狂奔着冲了上来,沉声道:“但是如果是你的话那就不一定了,我的闹钟先生!”
虽然没听懂她在说什么,但我还是扭头就跑。
其实我的内心还是有一定分寸的,她叫我闹钟先生,闹钟是用来干什么的?不就是叫人起床的吗?
想到这里我就跑的更欢了,要是给她抓住,鬼知道会发生什么?她的目的是什么我根本不了解。
还好她没有如我想象中的那样突然爆发出小宇宙,还是和之前在戈壁滩上面的追逐一样,谁也追不上谁,我们速度体力都算是想当。
只不过现在追逐方和被追逐方相反了而已。
“追我啊,追上我就让你嘿嘿嘿。”见她体力不支了我也开始嚣张起来,不时还回头挑衅一下她。
我觉得我这简直就是发神经的行为。
“你就帮人家一下嘛,一直跑什么……”她大口喘着气,见追不上我,直接撒起了娇。
要是在平时,我说不定还吃这一套,可惜了时机不恰当,谁会听你的?
“你先说,你有什么目的?”我一边往后拉开距离,一边回身问道。
可是当我回头的那一瞬间,我就看到她的脸上露出了个阴谋得逞的笑容,我顿时就感觉不妙。
可惜为时已晚,我的脚下突然一沉,似乎绊到了什么东西,然后重心不稳,一屁股就坐了下去。
她看到我倒地,双眼都要放出光来了,怪叫着朝我冲了过来。
有时候我觉得这丫头真的挺可爱的,就是让人搞不懂她在干什么,太过于神秘,但却很纯真。
听起来似乎矛盾,但是的确可以共存。
神秘的身份,纯真的性格。
当然,这都不是我现在要考虑的,我手脚并用的想要赶紧爬起来逃跑,但是在粘稠的血液之中,我手根本找不到使力点,一个打滑,直接狗啃屎摔进了血液当中。
好巧不巧的是,贝儿此时跟“疯狗”一样冲了过来。
我往前倒,她往这边冲,我们俩撞了个对门,直接倒进了血液里。
重点是倒进去的那一瞬间,我闻到那股血腥味,突然觉得有种莫名的食欲升腾起来,接着我就忍不住张开嘴,喝了一口。
粘稠、温热,像是一碗带着血腥的温热秋梨膏,就是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