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明强,是一个平平无奇的黑帮马仔。
我所在的黑帮,一直是香港黑帮的龙头老大,但是你知道的,自从总督麦理浩整顿之后🔋,所有黑帮都得夹着尾巴做人了。
更何况是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马仔。
不🕑过明面上我们帮里和和睦睦,安分守己。背🌓⚒🐱地里还是要做一些不那么过分的歹晦。
我们龙帮,一直顺风顺水,自从遵规守纪以来,也🐄就是收收高利贷,偶尔压榨一下有钱人。
至于逼良为娼,还有烧杀抢掠🁗🅸这种罪大恶极的事儿,怎么可能会有。
也就是让她们自愿,我们才敢作为的。
别人给我们的,那就不叫抢劫了!
毕竟,我们都是大大的好人。
然而有一天,一个叫妩重明的人,突然找上门来🜤发神经,说我的boss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少主,体内居然有恶魔。
他不知道建国以后不准成精了吗,什么恶魔,都是瞎几把扯☏♿淡的。
我们不理会,将他拒之门外。
偏偏这个⛬妩重明武力值高的离🁗🅸谱,他居然一路打进我们帮总会。
然后,他当🔺🅪着我们的🝮🎞💍面,把少主折磨得体无完肤,痛哭流涕。
这🕑个变态,折磨完了就走了。也不要💽钱,也不要权。古怪得很🛻。
更古怪的是,之后几天,他又闯进我们帮里,隔三差五就要折磨🞏📎我可怜的少主。
那叫声,真是听者落泪,闻者伤心。
什么?你问我们为什么不报警?
你脑子瓦⛬特了。我们是黑帮诶,报警?警察不把我们抓了就是他们仁慈了。
不过还🅧🈸好,这个疯子也仅仅只是折磨少主,而且只是折磨了半个月,就没再上门了。
按理来说,事情到这里应该就结束了。
就算我的b🔺🅪oss再不爽,也不会找这么个怪物的麻烦。